首页> 中文会议>第13届全国摄影理论研讨会 >风景摄影的人文精神与道德内涵

风景摄影的人文精神与道德内涵

摘要

风景摄影是再现自然、表现自然美的重要内容,其外部呈现形式多以自然景观或者自然物构成元素(此类以小品形式居多)为主,正是由于风景摄影记录对象的载体有特殊性,往往使人们忽视对风景摄影所具有的人文精神内涵的理解.风景摄影有没有主观融入的人文精神呢?这涉及对风景摄影表现的价值观与美学审美观的理解,风景摄影如果仅仅停留在对外部风景的展示,虽然从审美角度上看,满足了唯美追求的需要,也满足了部分功利性需要,如旅游展示、旅游推广等.但是,作为一种艺术形式,仅仅停留于记载式的追求,显然还不能涵盖作为艺术的风景摄影的全部内涵.自古以来传统文化形成的文以载道、寄情山水等概念,都在揭示一种艺术精神,风景摄影也要体现人文精神,延伸风景摄影的艺术空间,达到风景摄影的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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