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中国犯罪学学会第21届学术研讨会暨年会 >实证研究的个案运用与解释——以醉酒驾驶行为为例

实证研究的个案运用与解释——以醉酒驾驶行为为例

摘要

所以,我国对于醉酒驾驶行为缺乏基于实证基础的认识。犯罪学研究上的缺乏,是导致刑法适用中产生问题的重要原因。因此,需要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醉酒驾驶行为进行合理解释。如果追溯醉酒驾车的历史,应当认为有汽车以来,就存在醉酒驾车的现象,也存在着因醉酒驾车导致的交通事故。但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醉酒驾车并未像今天这样引人关注。有学者认为,是因为我国的汽车工业飞速发展,汽车的私人拥有量大幅度上升,导致了醉酒驾车危险性增加。但这种解释并不能说明醉酒驾车危害的严重性和受关注的必然性。如果是因为道路上的汽车多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就多了,为什么没有人因此来限制汽车的增加呢?导致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很多,包括交通法规明确规定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载、超速、闯红灯、逆行,还有醉酒以及与醉酒相似的吸食毒品驾驶,为什么人们单单对醉酒驾驶格外关注呢?或许,人们会觉得当醉酒与驾车行为组合在一起时,其危险性就会大大增加了,因此引人关注。那么,为什么醉酒从事其他危险作业,醉酒实施其他危险行为没有受到特别关注?要想全面认识醉酒驾驶行为的性质,科学的实证分析是必不可少的。提出要重视实证研究的价值,以科学的结论指导立法和司法实践鼓励和倡导多种形式的实证研究科学,合理地应用和解释实证调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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