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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CA循环在某三级医院实施按病种付费管理中的应用

摘要

按病种付费,是通过统一的疾病诊断分类,制定出每种疾病的定额偿付标准,医保机构按这个统一标准向医疗机构支付费用.广州市自2017年6月1日起开展社会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工作.此次共推出116个按病种付费和32个指定手术单病种,疾病诊断分类以出院的第一诊断的ICD-10编码为标准,疾病治疗分类以主要手术或操作的ICD-9-CM3编码为标准(实际开展工作中,主要手术或操作暂以医保诊疗项目编码为准).费用范围包括参保患者按规定的临床路径规范治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并出院,整个治疗过程发生的所有诊治费用,包括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麻醉费、药费、材料费、床位费、护理费等.病种费用不纳入年度总额控制指标,并按月度人次平均费用限额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实行“结余留用,超支不补”.定点医疗机构按其他结算方式申报按病种付费相关病种医疗费用的,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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