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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集體行動促進有機農業發展之研究:以宜蘭縣三星鄉行健有機合作社為例

摘要

有机农业不仅生产自然安全的农产品(经济功能),亦能提昇农村生活品质(社会功能),并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环境功能),其中社会与环境功能则属广义公共财的一环,难以藉由个别农民加以提供,必须透过地域内居民以及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参与,经由集体行动,始得有效供给.本文选取宜兰县三星乡行健村为案例,以文献分析法、深度访谈法之研究途径,检视村民以集体行动方式促进展村有机农业发展之困境与契机.研究结果显示,行健村推动有机农业发展过程确实需要集体行动,始能获致农业生产及非生产性的利益.惟该村推动有机农业之主要组织为行健有机合作社,碍於其内部制度安排不佳,以致难以将推广行动有效地扩及於全村,无形中亦有碍其有机农业之後续推展;其次,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合作关系协调不易,以及现行中央主管机关制定之有机农业政策明确性不足,皆是不易引导惯行农业转型为有机农业之关键所在.本文认为作为推动有机农业主体的行健合作社,应重整内部制度安排,提升组织能力,建立厚实的社会资本,积极劝服集团化有机田区经营,以利集体行动的展开;有关政府方面,积极辅导有机农业行销通路,扩大有机农业的供需市埸并产生互利的良性循环,以实践永续农业之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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