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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视角浅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摘要

为了解决中国大陆当前城乡差别较大和土地供求矛盾突出的问题,2014年正式在中国大陆33个市县进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规划允许范围内进入市场流转,与国有土地"同权同市".本文选取北京市大兴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四川省郫都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分析试点现状,以法学视角浅析当前改革困境与出路,从《宪法》障碍、《土地管理法》修改、建立入市体系以及规范收益分配机制提供革新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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