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第十三届科举制与科举学国际学术研讨会 >论清代社会公益组织的政府立案管理制度——以科举宾兴为中心

论清代社会公益组织的政府立案管理制度——以科举宾兴为中心

摘要

清代科举宾兴是一种主要由民间捐资设立的教育公益基金,它利用田产、银钱、店房等资产的增值收入,无偿资助本地士子参加各级科举考试.作为一种社会公益基金组织,清代科举宾兴遵循政府立案管理制度,其程序包括捐助者撰文呈请、各级政府官员根据礼法予以审批、各级政府部门收存呈报材料进行备案三个阶段.清代科举宾兴的政府立案管理制度的最早源头可追溯到明代.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