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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传统戏剧文化遗产保护的中国模式——在第六届昆曲艺术节'纪念习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一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

摘要

早在1989年10月17日至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二十五届会议通过《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建议世界各国尽快采取行动,保存、保护并传播民间创作与传统文化这一全人类的共同遗产.嗣后,该组织颁发了"人类口述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传统表演艺术(含戏曲、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成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在经过各国代表严格的评选之后,向会员国发布了首批"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单.中国的昆曲、日本的能乐、印度鸠提耶耽梵剧、西班牙埃尔切神秘剧和意大利西西里木偶剧,都成为首批获选的戏剧类代表作.探究这些首批获选的戏剧类代表作的保护模式,从世界戏剧类文化遗产的角度来看中国昆曲的保护特色,可以大致地分成几种保护模式或者不同特色的艺术承传阵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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