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 >公共秩序保留之限制与完善——基于海峡两岸民商事裁判认可与执行的讨论

公共秩序保留之限制与完善——基于海峡两岸民商事裁判认可与执行的讨论

摘要

随着海峡两岸经贸往来及人员互访的不断深入与扩展,两岸高层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真诚的合作推动两岸的交流与合作。由于历史的原因,社会制度的差异,两岸分属不同的法域,这给两岸间的交流与合作造成一定的阻碍,特别是在民商事裁判认可与执行问题上,两岸各自立法,尚无签署共同的区际司法互助协议。本文通过对两岸现行的相互认可与执行民商事裁判的相关制度及司法实践进行研究,分析公共秩序保留在该司法协助中造成的障碍与阻隔,探索在两地间以区际协议的形式建立一套相互认可和执行两地法院民商事判决的制度,并在该协议中对公共秩序保留进行限定与完善,以达到限制滥用的目的。近日,海协会与海基会共同签订的《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使得本文的讨论更具有现实意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