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延续性护理的方法探讨

摘要

延续性护理的理念最早产生于1947年,作为美国联合委员会的一项研究报告,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研究强调随着患者转移到家庭和社区,其治疗和护理也应该从医院无间断地投射到家庭和社区.随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后疾病诊断治疗分类标准(Dignosis-related Groups,DRG)的实施,越来越多的疾病尚未完全痊愈的患者提前出院,促进了出院患者延续性护理的发展,延续性护理是为满足患者实际需要而提供的一种开放式、不间断的医疗护理保健服务。延续性护理服务,完善的临床护理路径及术后延续性护理服务,缩短患者住院天数,提高临床床位周转率,为单病种临床管理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持和后续保障,在患者出院后跟踪评估患者的一系列反应,如生命体征、恢复情况、并发症发生率及自我护理能力,保证了患者在出院后回到家里仍有人照顾,弥补了我国现阶段社区卫生服务力量的不足。实施延续性护理服务,符合国家卫生部“以患者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因此在临床上必然会被广泛地关注和推广使用。目前,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是我国开展延续性护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此外,目前国内社区卫生机构与医院建立的合作关系缺乏良好的转诊渠道,转诊机制也不够完善,成效并不理想,制定规范化的延续护理内容及操作流程,建立经济补偿机制,对促进我国延续护理的良性运转和可持续性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延续性护理的概念、模型、实践、研究等尚存在不足,尤其是针对延续性护理的评价、研究方法等值得进一步探索。精神疾病具有慢性化、高复发、高致残性、低治疗依从性等特点,延续性护理理念的引入与实践具有重大意义。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延续性护理理念的实施已有强大的支撑。在我国大力提倡延续性护理理念,从个人、家庭、社区、制度建设、信息共享、跨学科跨部门等多层次多维度开展“延续性”照护,真正对精神疾病患者提供以人为本的延续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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