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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县级政府义务教育责任的概念、问题与对策——以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城乡教师交流政策执行为例

摘要

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落后于中国其他地区,教育精准扶贫是实现民族地区脱离贫困,走向富裕的治标之策,也是当前中国民族地区扶贫工作的关键举措,其中民族地区县级政府在教育精准扶贫之中肩负着重要责任,但是从中国教育管理体制和县级政府在中国政府责任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看,还有诸多需要探讨与解决的问题.本文以义务教育阶段城乡教师交流政策执行为例,认为民族地区县级政府责任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基础教育财政投入结构不合理,教育经费支付转移制度急需完善;二是基础教育财政投入主体责任模糊,县级政府义务教育责任追究制度欠缺;三是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县级政府对教育人事管理权限不足;四是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纵向层级过多,不利于调动县级政府管理基础教育的积极性.基于以上四大问题的分析,提出县级政府义务责任的四大应对策略:一是加大国家和省级政府对基础教育经费投资力度,对特困连片民族地区县级政府义务教育精准扶贫脱贫;二是明晰国家和省、市及县级政府权利与责任,完善基础教育监督制度以强化县级政府义务教育责任意识;三是深化基础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扩大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人事管理权;四是改革中国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建立中央、省、县三级管理体制,切实提升县级政府管理基础教育的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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