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第七届全国农林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论坛 >我国户籍制度对个人基本权利的损害及展望

我国户籍制度对个人基本权利的损害及展望

摘要

我国的户籍制度存在类型差异和地域差异,城乡二元经济模式下不同户籍包含的公共利益有所不同.户籍引起的差别待遇,损害的主要是个人的平等就业权、社会保障权和受教育权.虽然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其他法律法规负责基本权利的具体实施,但对户籍歧视导致的个人基本权利损害,目前仅有就业领域的户籍歧视可以寻求司法救济.为了保障个人基本权利,促进社会公平发展,必须从根本上剥离户籍的利益分配功能,在立法上积极纳入或转化国际人权公约的内容,将户籍引起的各种差别待遇纳入禁止歧视的法定事由,详细规定户籍歧视行为的法律责任,为户籍制度损害的公民基本权利提供司法救济.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