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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志《大事记》收录标准和收录范围的思考

摘要

对于社会主义新方志“大事记”的收录标准,专家、学者及志界同仁多有阐述,归纳起来主要有三性说:将“大事记”的收录标准总结为“三性”,即全局性、连续性、开创性者为大事。五条标准说:即对历史发展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有关国计民生的大事,重大的自然变动,重要新事物的出现或旧事物的衰亡,重大的发明创造。大事三原则:大事突出,要事不漏,新事不丢。在此所谈主要是省志《大事记》收录的范围,作者认为:总体上,应为吉林省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各个方面。并不限于本轮志书各分志所涵盖的范围。就二轮《吉林省志》来说,应比所确定的60部分志应记述的范围更为宽泛。这也是它与省志其他各分志的主要不同之处。由此也更加突显了“大事记”在一部综合志书中的重要作用。明确了“大事记”基本的收录标准和收录范围,为了做好省志《大事记》事条的收录,对其中涉及的一些问题还须进行认真思考和研究,从而在具体选择事条时,做到选得准、不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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