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2015·第四届京津冀高校青年哲学论坛 >'人是目的'——启蒙语境下隐私权的法哲学基础溯源

'人是目的'——启蒙语境下隐私权的法哲学基础溯源

摘要

启蒙精神是"人"的精神,对于人格尊严的保护具有实际和重要的价值.启蒙精神在法哲学的应用和实践就体现在现代隐私权法律保护设立的基点上,即个体在其私人领域内必须形成个性自由、人格尊严得到尊重等以个人理性自治为基础的状态,个体在其生存所必需的私人领域内的理性自治的主体地位需要由隐私权得以确认和维护.康德作为启蒙时期的代表思想家,把启蒙精神诠释为一种人类的"自决",是一种人类在关于自身的各个方面事务的自我处置,在这个论域相当之广的范畴中,笔者选择了具有实践意义的隐私权概念作为落脚点,探讨启蒙精神在法哲学具体语境中的思考和运用.当人的本质被理解为一种理性的存在时,其理性运用的目标和能力就是达到个体本身的目的,而非被动的受他人指挥完成任何非个人本身设定的目标,使个人沦为集体的附庸或是奴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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