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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发展小型养老机构的思索

摘要

退休后的老人在60-70岁通常是老有所乐和老有所为的阶段,能参加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为退休后的活跃期.一些老人还能为社会做奉献或照看孙辈.到70岁以后,多数人身体逐渐衰弱,行动迟缓,智力衰退,由能自主活动发展为生活不能自理,便到了需要他人照料的阶段.老人真正的养老困难是在失能和半失能时,也即是需要人照料的阶段。当前,社会对能自主活动的老人关注较多,与之相比,解决失能老人的养老困难更为复杂。但不管人们愿意不愿意,这都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本文分析了个人兴办的小型养老机构,主要是家庭式养老院。认为小型养老机构发展潜力巨大,为我国各地应该大力发展的一种模式。论述了小型养老机构的特点和优势,以及这种养老模式的不足和解决办法。小型养老机构在许多国家广为流行,被称作退休老人的“第二个家”。日前,我国民政部提出,在“十三五”期间要多层次的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小型养老机构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空巢化、高龄化、失能化日益严重的形势下,小型养老机构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应该大力提倡和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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