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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与阐释展示:ICOMOS关于文化遗产利用的两个宪章

摘要

本文首先分析了国际和中国遗产界对"遗产利用"的理解差异,在国际遗产界,只有"遗产保护"提法,而无"遗产利用"提法.在世界遗产领域,"conservation"被定义为"为理解文化遗产、认识它的历史和意义、确保它的物质安全、以及按照需要进行展示、修复和加固的所有行动",在中国,改革开放前大致与国际一致,多是采用"文物保护",少见"文物利用"。"利用"一词是改革开放后因倡导旅游而出现的,并由我国文物工作方针②肯定。现在演变为文物部门抓"遗产保护",旅游部门抓"遗产利用"。因此,不仅要研讨遗产保护,还应研讨遗产利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全面、完整地尽到丝路遗产保护的责任,进而提出了遗产利用与旅游和阐释、展示的关系,并提出几点建议,认为"利用"应成为我国遗产界和遗产部门的分内事,我国的遗产利用应首抓遗产旅游,应当为"阐释与展示"拓展和深化其科学基础,探索在"阐释与展示"中"科学性"、"探索性"与"原真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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