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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中国戏曲的乐本体——兼评吕效平著《戏曲本质论》并答安葵先生

摘要

近年来,围绕中国戏曲的艺术本体问题曾引发了一场学术争鸣.本文在笔者此前所提出的中国戏曲的“乐本体”论的基础上,针对曾经影响广泛的“尉诗”说进行进一步的辨析.本文认为:“剧诗”不仅仅意味着戏剧属于一种诗的种类,而且代表着戏剧的诗性品格和诗意追求;“剧诗”理论也就不仅仅是属于某一家一派的学说,而是作为一种艺术的精神传统,一种关于戏剧的形而上的原理.所以,吕效平新著《戏曲本质论》由“剧诗”而解析中国戏曲艺术的本质,却与张庚的“剧诗”说大异其趣.由此,也可以说明,“剧诗”并非戏曲真正的艺术本体,“剧诗”说也只是解读戏曲艺术规律的一个角度而已.在传统与现代的文化纠葛当中,只有坚守戏曲艺术的乐本体,尊重戏曲自身的艺术规律,才能有效地发展现代中国的戏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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