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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车辆运输超限超载信息化管理系统探讨

摘要

超载运输在我国一度成为普遍现象。由于超载对道路破坏极大,交通部在2000年就颁布实施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全国各省,市相继建设了一批固定或移动超载检测站。2007年8月17日,交通部部长李盛霖表示,禁止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上桥行驶,对进入特大桥和隧道的货车将逐一检测,因此,超重检测站的数量还会大量增加。本文对超载检测站设施、区域车辆超载信息管理系统模式、区域车辆超载信息系统监控管理中心功能进行介绍,认为通信技术的发展使区域车辆超载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成为可能,要实施区域车辆翅载区域粉理系统地区应买施统一站点规划、统一设备技术参数便于联网技术要求,建立区域车辆超载信息管理系统有利于地方超载执法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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