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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能课税原则下的税收公平法哲学价值探讨

摘要

量能课税原则是指税收的征纳不应以形式上实现依法征税,满足财政需要为目的,而应在实质上实现税收负担在全体纳税人之间公平分配,使所有纳税人按照其实质纳税能力负担其应缴纳的税收额度.其具体内容是指:公民的赋税负担,应分别按照其经济负担能力(亦即赋税负担能力)为依据,使同样经济状况的人负担同等的赋税,不同经济状况的人负担不同等的赋税.所谓"等者等之,不等者不等之".量能课税原则是税收公平原则的法律体现,是宪法平等原则在税法上的具体化.从税收的理论价值本源基础入手,通过分析税收的理论价值和本质,深化对税收公平原则的认识,进而探讨量能课税原则下的税负公平法哲学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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