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第四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 >隐私权的道德困境及其化解——论公法隐私权与私法隐私权

隐私权的道德困境及其化解——论公法隐私权与私法隐私权

摘要

隐私权既是道德权利法定化,也是反道德的法定权利。隐私权自从诞生之日起就呈现出道德与反道德的双重面孔,作为自由权的隐私权本质属于独处权,其权利的证成完全排除了道德判断,并且成为公民论证其道德非议行为合法性的依据;作为人格权的隐私权则要求“独处”之下的行为必须与某种关于人性的道德认知保持一致,其权利证成的过程需要借助一定的道德支撑.当公民在“独处”的状态下进行严重违反社会道德认知的行为时,如果其以隐私权作为权利支撑进行合法性论证就会使隐私权陷入严重的道德困境。为了解决这种冲突,应该将隐私权明确划分为公法隐私权和私法隐私权。为了防止国家借助道德干涉个人自由、坚持国家道德中立原则,公法隐私权应该排除人格权的因素而作为一项道德无涉的权利存在,当公民因国家侵犯隐私权而提起公法隐私权主张时,法院的裁判应该不考虑公民自身行为的道德属性.而当法院在处理私人之间关于隐私权的法律争议时,其应当将社会道德认知纳入考量,以此实现私法在保护一般善良风俗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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