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露头式体积描计器评估大鼠呼吸功能

摘要

目的:根据ICH S7A指导原则中关于呼吸系统功能评估的要求,本实验使用露头式体积描计器对大鼠呼吸功能进行评估.rn 方法:吗啡(20 mg/kg IV)和茶碱(10 mg/kg IV).18只雄性大鼠(约为7-8周龄)分成3组,每组6只,分别单次给予溶媒对照品(无菌水)、20 mg/kg吗啡溶液或10 mg/kg茶碱溶液.并进行合理实验。rn 结果:吗啡20 mg/kg:在2.5小时连续监测期,呼吸频率的绝对值和调整值都有明显的下降。呼吸频率绝对值在给药后30分钟下降到86次/分钟。调整值在2.5小时监测期下降了80至94次/分钟(与给药前比下降约46%至54% )。潮气量的绝对值和调整值在给药后大约0.25小时至2.5小时也有轻微下降。绝对潮气量在0.9至1.1 mL范围内,而调整值这段时间下降0.2至0.5 mL(变化大约15%至38%)。每分通气量的绝对值和调整值在2.5小时监测期显著下降。每分通气量的绝对值在79.2至95.3 mL/min范围内,而调整至下降138.8至154.9 mL/min(大约62%至69% )。至4小时给药后,呼吸频率、潮气量和每分通气量逐渐恢复。茶碱10 mg/kg:注射10 mg/kg茶碱在2.5小时连续监测期及给药后4小时,呼吸频率的绝对值和调整值都有轻微增加。呼吸频率的绝对平均值在178至232次/分钟范围内,调整值上升至34次/分钟(大约17% )。潮气量的绝对值和调整值在给药后0.75至2.25小时上升。潮气量绝对值在1.7至1.8 mL范围内,调整值上升0.2至0.3 mL(大约13%至20% )。每分通气量的绝对值和调整值在2.5小时监测期上升。每分通气量的绝对值在290.4至357.1 mL/min范围内,调整值上升9.5至76.2 mL/min(大约3%至27%)。至4小时给药后,每分通气量比较溶媒组仍有所上升。至24小时给药后,每分通气量与给药前、溶媒组的值都相近。rn 结论:通过对雄性SD大鼠静脉注射给予剂量为20 mg/kg吗啡,给药后15分钟至2.5小时出现潮气量、呼吸频率以及每分钟通气量降低。给予剂量为10 mg/kg茶碱,给药后巧分钟至2.5小时出现潮气量、呼吸频率和每分钟通气量增加,每分钟通气量增加持续至给药后4小时。本实验的结果与文献资料中结果具有一致性。因此,本实验证明露头式体积描计器和DSI/Ponemah测试系统适用于评估大鼠呼吸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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