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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金融危机后的金融监管

摘要

金融监管当局可以从2007-2009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中汲取哪些教训?为了避免再次出现同样的错误和防止再次发生同样的危机,金融监管当局必须做些什么?监管当局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金融管理和监督:抑制非理性的繁荣;限制金融机构和整个金融领域的过多的杠杆;通过减少信息的不对称、增加信息披露和透明度以及限制主要行为人的主导地位,确保金融市场的竞争;通过要求首发抵押贷款人承担剩余责任、改革信贷评级制度、将信贷违约掉期作为保险合同来管理以及修改对高级管理人员和资产管理人的激励补偿机制,使其更多地与营利和亏损挂钩,并以长期业绩而不是短期结果为基础,从而控制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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