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诏大理国时期彝族诗文论述评

摘要

南诏、大理国(唐宋)时期,彝族文学蓬勃发展,尤其是诗歌,大放异彩,文章分析了《纸笔与写作》、《论诗的写作》、《诗歌写作谈》、《彝诗九体论》、《木荷与薇叶·歌头》、《卖花人·序歌》、《撒歌唱种子,播舞蹈种子之歌》、《洛贝》、《彝诗例话》、《论彝诗体例》等几部一族诗歌,可以清楚地看出,南诏大南国(唐宋)时期,彝族文艺理论家、毕摩(祭司、经师)、摩史(歌师)、民间歌手和艺人,他们反复强调和充分地阐发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彝族古代文艺理论的创建者、开山祖师举奢哲、彝族诗学奠基人阿买妮的诗文论和诗律论,并根据本民族的文学艺术实践和审美观念,探讨了文学与生活问题、艺术想象与虚构问题、文学作品的内容与形式问题、文学作品和风格问题、诗歌的结构与形态问题等一些文艺理论的带根本性的问题。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