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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面向椎管扩大成形术的椎板提拉后移系统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面向椎管扩大成形术的椎板提拉后移系统,包括:悬吊板,其中部设置有提拉孔,并且在该提拉孔的周围至少设置一个固定孔;固定板,其设置在所述悬吊板的两侧,并且与所述悬吊板固定连接,其中,该固定板用于将所述悬吊板与脊椎侧块进行固定连接;提拉装置,其包括提拉螺钉、设置在该提拉螺钉尾端的提拉手柄以及套设在该提拉螺钉钉身上的旋转手柄;本实用新型以棘突切除的后方“空间”换取椎板后移的“空间”,对椎板进行向后提拉、移位,扩大椎管容积,进行椎管双侧均匀扩大减压,从而减少颈椎单开门手术时一侧减压不彻底以及传统胸、腰椎黄韧带肥厚、骨化减压手术所引起的硬膜、脊髓损伤等并发症的发生。

著录项

  • 公开/公告号CN217987691U

    专利类型实用新型

  • 公开/公告日2022-12-09

    原文格式PDF

  • 申请/专利权人 上海市同仁医院;

    申请/专利号CN202221775653.3

  • 申请日2022-07-11

  • 分类号A61B17/88(2006.01);A61B17/70(2006.01);

  • 代理机构南京瑞弘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49;

  • 代理人唐少群

  • 地址 200336 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111号

  • 入库时间 2022-12-29 17:47:02

法律信息

  •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 2022-12-09

    授权

    实用新型专利权授予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骨科医疗器械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面向椎管扩大成形术的椎板提拉后移系统。

背景技术

脊柱椎管狭窄这种疾病,比如:颈椎多节段椎间盘突出、黄韧带肥厚/骨化、颈椎后纵韧带骨化、以及胸、腰椎黄韧带肥厚或者骨化等等,由于椎管空间变小,造成脊髓或神经根受压,从而产生肢体麻木、乏力及疼痛等一系列的症状。

在临床上,对于脊柱椎管狭窄传统采用的方法主要是后路椎板切除减压内固定与椎管扩大成形术等。前者通过椎板的切除,扩大椎管空间,从而达到减压的目的,但是该手术方式需切除椎板,创伤较大;同时需椎弓根螺钉固定维持脊柱的稳定性,导致脊柱活动范围明显受限;以及存在螺钉误置入、神经损伤等并发症的发生;特别是胸、腰椎黄韧带骨化手术,需将椎板及黄韧带复合物充分切除,但在切除过程中存在脊髓神经损伤、硬膜损伤以及脑脊液漏等严重并发症的发生;后者,椎管扩大成形术目前主要应用于颈椎,颈椎扩大成形术使用的钢板目前主要是用于单开门成形固定,只能使椎管一侧得到减压,不能进行椎管双侧均匀扩大减压,存在减压不彻底,门轴侧减压不够充分,术后症状缓解不明显、症状残留甚至出现非减压侧神经症状加重等可能。

针对上述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面向椎管扩大成形术的椎板提拉后移系统,术中切除棘突,通过提拉系统对椎板进行悬吊后移,以棘突咬除的“空间”换椎管扩大的“空间”,从而增加椎管的容积,达到减压的目的,同时降低了上述问题的发生率。

实用新型内容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面向椎管扩大成形术的椎板提拉后移系统,用以解决背景技术中提及的技术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面向椎管扩大成形术的椎板提拉后移系统,包括:

悬吊板,其中部设置有提拉孔,并且在该提拉孔的周围至少设置一个固定孔;

固定板,其设置在所述悬吊板的两侧,并且与所述悬吊板固定连接,其中,该固定板用于将所述悬吊板与脊椎侧块进行固定连接;

提拉装置,其包括提拉螺钉、设置在该提拉螺钉尾端的提拉手柄以及套设在该提拉螺钉钉身上的旋转手柄;

其中,所述的提拉螺钉穿过所述的提拉孔并且嵌入在游离椎板上。

进一步的,所述的椎板提拉后移系统还包括:

嵌入片,其呈片状,设置在所述固定板的底部,嵌入在所述游离椎板与所述脊椎侧块的开槽处。

进一步的,所述嵌入片与所述固定板呈垂直状,并且该嵌入片材质为钛或钛合金。

进一步的,在所述的提拉孔的两侧均设置有一个固定孔,其中,通过设置螺钉穿过该固定孔并且嵌入在所述游离椎板上。

进一步的,所述的固定板通过弹性片与所述悬吊板固定连接,并且该固定板上至少只有一个固定孔。

进一步的,所述的提拉螺钉,其前端尖锐并且钉身上设置有突出的螺纹,该突出的螺纹与所述提拉孔相适配,其中,该提拉孔中设置有内螺纹。

进一步的,所述悬吊板上的提拉孔以及其固定孔,其在板面上呈横向排列或者纵向排列。

进一步的,所述悬吊板和固定板,其材质为钛。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相对于后路椎板切除减压内固定手术,本系统存在以下优点:不需要过度暴露,减少创伤;保留了椎板,避免了椎管内粘连;无需钉棒固定,保留椎间活动功能;对于胸、腰椎黄韧带骨化等病例,只需通过本系统向后可控提拉椎板使椎管扩大,从而达到减压,无需完整切除骨化物,从而避免脊髓神经损伤及脑脊液漏等并发症的发生。

2、相对于颈椎后路单开门椎管扩大成形术,本系统以“空间”换“空间”,对椎板进行向后提拉、移位,扩大椎管容积,进行椎管双侧均匀扩大减压,从而避免单开门手术时一侧减压不彻底的情况。

附图说明

图1为实施例1中提供的一种面向椎管扩大成形术的椎板提拉后移系统,其在具体应用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实施例1中提供的悬吊板一种结构形式的示意图;

图3为实施例1中提供的悬吊板另外一种结构形式的示意图;

图4为实施例1中提供的提拉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实施例1中提供的安装固定悬吊板的示意图;

图6为实施例1中提供的椎板提拉椎管扩大成形手术过程的示意图,其中,图6a为手术前椎板示意图,图6b为咬除棘突的示意图,图6c为对提拉节段开槽的示意图;

附图中:

1-悬吊板、101-提拉孔、2-固定板、3-提拉装置、301-提拉螺钉、302-提拉手柄、303-旋转手柄、4-嵌入片、5-固定孔、6-脊椎侧块、7-游离椎板、8-开槽处。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参见图1-图6,本实施例提供一种面向椎管扩大成形术的椎板提拉后移系统,该系统的具体结构如图1所示,该系统包括:

悬吊板1,其中部设置有提拉孔101,并且在该提拉孔101的周围至少设置一个固定孔5;

具体的说,在本实施例中,该悬吊板1的具体结构形式如图2和图3所示,在图2中,具有两个固定孔5,并且提拉孔101和两个固定孔5呈横向排列,在图3中,同样具有两个固定孔5,但是该提拉孔101和两个固定孔5呈纵向排列。

固定板2,其设置在悬吊板的两侧,并且与悬吊板固定连接,其中,该固定板用于将悬吊板与脊椎侧块6进行固定连接;具体的说,在本实施例中,通过在该固定板2上开设孔,并且在孔内嵌入螺钉的形式,将该固定板2固定在脊椎侧块6上,在本实施例中,每个固定板2上均开设两个孔。

提拉装置3,其包括提拉螺钉301,设置在该提拉螺钉301尾端的提拉手柄302以及套设在该提拉螺钉301钉身上的旋转手柄303;该提拉装置3的具体结构如图4所示,该提拉螺钉301,其前端尖锐并且钉身上设置有突出的螺纹,该突出的螺纹与提拉孔相适配,其中,该提拉孔101中设置有内螺纹。

嵌入片4,其呈片状,设置在固定板的底部,嵌入在游离椎板与脊椎侧块的开槽处8。

其中,提拉螺钉穿过提拉孔并且嵌入在游离椎板7上。

具体的说,在本实施例中,上述的悬吊板1、固定板2以及提拉装置3其材质优选为钛金属或者为钛合金,还可以为钢材质。

具体的说,在本实施例中,固定板2通过弹性片与悬吊板1固定连接。

工作原理:

为了更为详细的描述本实施例提供的该椎板提拉后移系统,结合图5和图6,本实施例对其工作原理进行描述:

步骤1、针对一患者,执行全身麻醉,采用俯卧位体位;

步骤2、根据手术节段长度及患者颈部条件进行逐步切开暴露,显露相关椎板;

步骤3、咬除棘突;

步骤4、得到游离椎板7或骨化物复合体:对需要提拉节段的椎板双侧用磨砖或超声骨刀开槽、切断,得到游离椎板7;

步骤5、安装本提拉后移系统:将合适大小的本系统的悬吊板1置入椎板后方,固定板2的螺钉固定于脊椎侧块6上;

步骤6、提拉椎板及复合体后移:在提拉孔101内拧入提拉螺钉301至椎板,旋转下方的旋转手柄303,提拉游离椎板7并向后方移位;

步骤7、游离椎板7的固定:椎板或骨化物复合体后移至合适位置后螺钉固定椎板;

步骤8、止血、关闭切口,术后颈托固定保护,术后2-3周活动,保留颈椎活动功能。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该一种面向椎管扩大成形术的椎板提拉后移系统,其相对于传统后路单开门钛板,避免了不能双侧同时均匀减压的缺点;其双侧“耳朵”下方突出的钛片(该“耳朵”也即是固定板,钛片也即是嵌入片)与“耳朵”成90°,主要是置入在游离椎板与侧块之间的开槽处,从而使钛板(也即是悬吊板)置入椎管中稳定性更强;本实用新型中提供的悬吊板,其通过三枚螺钉来牢固的固定椎板,稳定性更强,同时达到椎管扩大成形减压。本实用新型中提供的提拉装置,能够使的整个椎管均匀扩大。

本实用新型未详述之处,均为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技术。

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具体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构思作出诸多修改和变化。因此,凡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依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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