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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海事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基于政府职能转变的理念

         

摘要

一、我国主要的海事行政管理主体与职能 (一)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的组织.海上行政执法是指有执法权的海上行政机关,包括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海洋环境、资源、海域使用权和海洋事务实施监督、检查的专门活动.①我国的海上行政执法主体按照权力来源进行分类,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1.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具有海洋行政执法权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有:海洋局、海事局、渔业局、国家海关总署、公安部边防局、国家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各级海洋渔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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