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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诉讼中法院调查取证权的改造

         

摘要

民事诉讼中法院调查取证权有着深远的历史渊源,围绕该职权的存废有诸多观点,该职权应当保留,但随着外部环境变化和诉讼理念转变等因素,其程序的实际运行并不理想,应当进行改造,限制法官因调查主动受限而负担的不利,在民事诉讼举证阶段增加三方会议,并细化法院调查具体操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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