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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职工代表会议:工厂管理委员会与职工代表会议《实施条例》

         

摘要

<正>总结苏区、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公营企业管理的经验,1949年8月10日,华北人民政府颁发了华北第一届职工代表会议拟定的《关于在国营、公营工厂企业中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与职工代表会议的实施条例》。指出:"为了办好人民的企业,事实证明,必须根据全国第六次劳动大会决议,建立企业或工厂管理委员会与职工代表会议,实行管理民主化,方能增进职工群众的企业主人翁的感觉,以发扬职工群众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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