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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工作

         

摘要

为满足生态文化强县建设需要,沂源县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拉开序幕。按照《沂源县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整治规划》的要求,将分两步走实现全县矿山的自然生态治理,一是2005年底前对全县40%闭坑矿山实现复绿;二是从2005-2010年,按照“边采边绿、适时复绿”的原则,与开采中矿山签订复绿责任书,对剩余矿山实行复绿,逐步实现县城及景观保护区周边和泰薛路、博沂路等重要道路两侧无裸露山体的整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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