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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县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保护农民利益

         

摘要

垦利县国土资源局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国土资源管理方式和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为全县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资源保障,切实保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先后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地籍管理先进县”、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被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评为“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被东营市人民政府授予“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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