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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与担保的效力分析

         

摘要

一、背景 修水巨通公司向中铁信托贷款8亿人民币,稀土公司为修水巨通履行该还款义务提供了连带保证担保.修水巨通为稀土公司提供了反担保,两者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修水巨通将其所持有的江西巨通公司48%的股权依法变更到稀土公司名下,该协议约定该目标股权转让是附解除条件的股权转让,约定当修水巨通足额清偿中铁信托的债务,并足额支付担保费情况下,将目标股权恢复至该协议生效前状态.双方同时约定,若修水巨通未依约清偿债务、解除条件未满足的,稀土公司有权选择实际受让全部或部分目标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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