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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审制”的形式与内容的统一

         

摘要

正 “形式与内容”是唯物辩证法的一对基本范畴,它揭示事物的内在要素和它们的结构及其表现方式的统一关系。一切事物都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体。为了提高和保证图书质量而制定的书稿三审制,也不例外地具有其内容和形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坚持三审制的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呢? 前几年,一些出版社由于单纯追求多出书、快出书,追求经济效益,三审制从内容到形式均受到严重冲击。完全取消的情况有,名存实亡的情况也有。近年来,一方面由于国家出版管理部门狠抓图书质量,并颁发了一系列条例与规定,进行严格的行政管理;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行为的逐渐规范,出于竞争的需要,出版社都开始认识到图书质量是出版社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为了提高和保证图书质量,各出版社几乎都建立了三审制,并印发了一系列的条款和表格要求执行。也就是说,三审制的形式是具备了,然而对三审制的内容呢?对三审制的形式与内容的结合呢?却研究得相当不够,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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