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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与我国版权保护

         

摘要

著作权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TRIPS协议中规定的七种知识产权形态之一,它既是著作权人的个人权利,又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的知识产权资源。然而,在通常情况下,一提到版权保护,首先联想到对盗版等侵权行为的惩戒,很少考虑作为国家或民族知识产权资源的宏观版权保护问题。加入WTO,对我国出版业来说,既可以消除一些发达国家长期对我国实行的歧视性贸易,推动我国出版业管理和技术的创新,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提升产业的生产力水平,同时也面临国外出版商对我国出版业市场、版权等出版资源争夺等方面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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