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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几个基本问题的解读

         

摘要

目前,对湿地公园尚未有确切的定义。从国外湿地保护和管理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来看,湿地公园的概念类似于自然保护地并兼有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生态旅游和生态环境教育的功能。例如,香港的米埔国际重要湿地、澳洲的Moreton Bay Marlne Park和维多利亚公园、日本的钏路湿地国际公园,都可被称为“湿地公园”。它们都是利用典型的湿地生物多样性景观区、流域河口生态景观区、水鸟迁徙越冬栖皂地,以谋求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湿地保护”“湿地游览”区域。按照一般文献资料上的理解,湿地公园是保持该区域独特的湿地生态系统并趋近于湿地自然景观状态,维持湿地生态系统特有的湿地结构、功能、演替规律,并在尽量不破坏湿地自然栖息地的基础上,建设相应的“保护”和“娱乐”设施,将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生态旅游和生态环境教育功能有机结合起来,最终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湿地景观区。国际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联盟(IUCN)将自然保护地划分为6种类型:①严格保护的自然保护区、荒野地②为生态系统保护和娱乐而设置的国家公园;③为保护自然特征而设置的自然纪念地;④通过积极管理来实现保护目的的生境和物种管理区;⑤为保护和娱乐而设置的受保护的地理景观海洋景观;⑥为持续利用自然生态系统而设置的受管理的资源保护区。按照IUCN的分类,湿地公园可以归入上述6种类型中的第二类和第六类,以突出“生态系统保护”、‘娱乐”、“景观”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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