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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侵犯隐私权的原因及预防--从《深圳晚报》报道姚贝娜事件谈起

         

摘要

随着支撑新闻活动的物质技术手段日益先进和新闻从业者、受众对新闻理性特质再认识的提高,新闻媒体侵犯公民隐私权再次成为被关注的现象,整个社会对“保护隐私”的呼唤日益强烈。然而近年来,新闻媒体在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同时,也常因为竞争压力的影响和争取独家新闻的诱惑使得游走在隐私权灰色地带的相关报道频频发生。这种新闻一经报道,便会给当事人及其家属带来无法挽回的伤害。本文以“姚贝娜事件”为例,聚焦探讨新闻媒体侵犯隐私权的原因,从而提出预防措施,以求传媒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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