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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保险被保险人告知义务研究

         

摘要

cqvip:海上保险是现代保险业的鼻祖,也是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特别是国际航运中心、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司法实践表明,在海上保险中有关告知义务极易发生纠纷,告知义务的违反即不利于被保险人在保险发生后获得的保险赔偿,也不利于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的风险评估,可以说告知义务的不履行会造成一种"双输"的局面。在我国,海上保险的告知义务主要体现在我国海商法,所以有必要厘清海上保险告知义务的主体、期间、范围以及其他制度设计与我国保险法规定的异同,剖析其理论基础和实践特点,从而更好地理解适用海上保险中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制度,公平合理地保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双方利益。

著录项

  • 来源
    《航海》 |2021年第4期|13-17|共5页
  • 作者

    谢振衔; 刘俊逸;

  • 作者单位

    上海海事法院;

    上海海事法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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