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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决定

         

摘要

<正> 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当前,本市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再就业矛盾十分突出,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当务之急和紧迫任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富民强市的发展战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意见》(苏发[2002]15号)精神,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本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经研究,决定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目标任务,促使经济增长和就业增长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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