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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0—2002年度市劳动模范评选工作的通知

         

摘要

<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目标,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取得了优异成绩。为表彰先进,弘扬时代精神,根据《南京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政发[1995]136号)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评选2000—2002年度市劳动模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名额(一)评选范围:2000年以来,在我市两个文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工业、农业、交通、建设、财贸、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政法等各行业及党政机关和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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