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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和谐社区中的关系(三)

         

摘要

第三部分 社区自治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立法和行政过程中的社区自治观念 民政部《关于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规定,目前城市社区的范围,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其自治主体是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形式是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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