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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品房地下室产权管理

摘要

商品房地下室是在商品房建筑区划内修建的全部或部分在地下的建筑物。商品房地下室归业主共有后,必须由全体业主的代表机构——业主大会向房管部门履行产权登记以明确产权归属,向人防部门履行人防设备设施备案以便于监督管理,平时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和维护以发挥民用功能,战时国家可依法征收、征用以发挥防空功能,战后由原业主优先回购,可从根本上解决商品房地下室目前产权和使用矛盾,实现平战两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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