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现代物业》 >关于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

关于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为适应劳动力市场对物业管理人员的需求,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根据《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员和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1]75号),特开展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鉴定的试点工作,并制定本实施办法。

著录项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