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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街道监管权引发的思考

摘要

今年4月,广州市政府出台的(以下简称)中明确指出,街道办事处对街道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日常监督管理权,房管部门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年检时需听取街道办事处的意见.根据这一文件,街道办事处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日常行为不再是无权过问,而是有了一定的话事权,有了一定的评审建议权利.笔者认为,这一措施的出台,必将促进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为广州市物业管理企业、业主等的"多赢"局面的形成创造新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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