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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投资者规则”与我国基金管理人注意义务的法律完善

         

摘要

美国信托法中的“谨慎投资者规则”是在历经法定投资表和谨慎人规则两个阶段的演进中吸收了现代投资组合理论而形成的。“谨慎投资者规则”作为受托人的一项法定投资原则,不仅比较契合当今证券投资的实际需要,而且也很好地防范了基金管理人对投资权力的滥用,目前已成为越来越多国家规范基金管理人注意义务的主要依据。我们很有必要对之加以吸收和借鉴,以使我国基金管理人注意义务的内容更为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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