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学院学报》 >第六讲 我国的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六讲 我国的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

         

摘要

一、我国的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性质与特点我国创办经济特区始于1979年,最早是在深圳的蛇口地区开办工业区,1980年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的厦门等部分地区设置经济特区。它们是由我国划出一定的区域,用法律形式加以规定,实行特殊经济政策。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