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消费税制的完善

         

摘要

1994年税制改革后,消费税与增值税、营业税共同构成现行流转税中的三大税种。消费税主要在商品流通领域发挥重点调节的功能,它是国家进行宏观控制的一种重要手段。我国消费税在征收范围、税负水平、税率形式、计征方式、征收环节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影响到消费税功能的发挥。本文针对消费税现存症结,提出适当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提高国家垄断性行业商品的税负水平、变定额税率为比例税率、变价内计征方式为价外计征方式,以及调整消费税征收环节等若干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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