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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商法总则和商行为编中民法地位考察

         

摘要

cqvip:中国于2017年3月颁布了民法总则,对民法与商法的关系进行了再整理。韩国在独立之后,即实行民商分立的立法例,单独制定了民法典与商法典。对于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我们应当从相互完善的立场认定其独立性与自主性。从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这一点来看,在规范交易生活关系上,民法与商法存在类似性,在这种情形下,民法作为商法的特别法,也认定并维持商法的特殊性。本文基于这一立场,阐述并分析商法上是否适用于民法的一般规定,以及在商法体系上民法的地位,进而再检讨民法与商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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