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地方立法研究》 >论提高环境立法效益的可行路径:中央与地方环境立法事项合理分配

论提高环境立法效益的可行路径:中央与地方环境立法事项合理分配

         

摘要

面对我国环境立法“繁荣”与效益不彰的怪象,现有提升环境立法效益的路径已表现出种种局限,需要同时从立法体系结构和立法实质内容出发,探索新的路径。从适法性角度分析立法效益问题的症结可以发现,立法事项分配对立法效益的影响不容忽视。2015年修改后的《立法法》赋予了设区的市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权,这为中央与地方环境立法权在事项内容上进行结构性调整提供了契机。环境立法事项分配即是指环境立法事项在不同立法主体和立法层级之间的分配,几乎囊括了解决环境立法效益问题的现有思路难以涵盖的种种要素,考察不同国家的环境立法实践也不难发现,中央与地方环境立法事项分配不仅存在,更呈现出一定的规律。在这一新背景下,本文提出以央地环境立法事项的合理分配作为提高我国环境立法效益的可能路径,并结合我国环境立法实践论证这一路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