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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记述文物到记述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名城的思考

         

摘要

本文通过对部分一、二轮已出版志书中关于文物记述的重新审视,提出未出版的二轮志书和第三轮志书有必要从记述文物扩展到记述文化遗产,而国务院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市、县,则不仅要记述本地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貌,还有必要集中记述能体现其所以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文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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