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定原则缓和之质疑

         

摘要

物权法定原则中的种类法定和内容法定不能一体对待,内容法定仅仅是法律对物权内容的轮廓式规定;主张以习惯法对物权法定原则进行缓和的观点,在理论上和实证上并没有切实的根据;物权法定原则固然过于刚性,但其刚性可以由民法相关规定加以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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