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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纠纷案件审理中法律适用的几个问题

         

摘要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纠正了《办法》中医疗事故界定范围较窄面对患者利益保护不周的立法缺陷,但其"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它后果"方构成四级医疗事故的规定与民法所倡精神相抵触,应将"明显"两字删去。医疗责任包括医疗服务合同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人民法院尊重受害人的请求选择权完全符合《合同法》总则和分则规定的要求。依消费理论和国外法则可认定患者为消费者,医患纠纷适用《消法》应属正当,完全符合人本精神和资源配置的效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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