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天水师范学院学报》 >论现行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方式及其立法完善

论现行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方式及其立法完善

         

摘要

医疗事故的鉴定是确定医疗事故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形成的弊端,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公安机关主持并负责组建,医疗单位对于可影响医疗事故争议认定的病历资料的保管应实行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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