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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业打假”的再思考

         

摘要

"知假买假"顾名思义,就是明知商品或服务是假的仍然购买的行为。对于制假贩假的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惩罚性赔偿条款,"新消法"更把赔偿力度从"假一赔一"提到"假一赔三"。因此,"知假买假"者有利可图,频繁出现,并且衍生出一种以打假为业的"职业打假人",从中获得了巨额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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